沈阳自动化所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

发布时间:2018-01-24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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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日前,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公示了《辽宁省2017年第四批拟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名单》,中国科学院沈阳自动化研究所位列其中,自此将享受税收减免优惠政策。 

  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,沈阳自动化所所得税税率由原来的25%降为15%,切实降低研究所运营成本,为研究所在市场竞争中提供有力的资质。 

  2016年,科技部、财政部、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修订了《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》,对于在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内,持续进行研究开发与技术成果转化,形成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经营活动的单位,均可申请认定高新技术企业。研究所紧抓机遇,统一部署,组织科技处、财务处、工程处、科促办、人教处等管理部门及相关研究室联合开展申报工作并成功获批。(科技处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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